第四百三十七章 審判
今天是「多牢多得」李至剛三司會審的大日子。
雖然詔獄經驗豐富,但這種大場面,即便是李至剛,那也是頭一回。
因為在此之前《明報》鼓動的聲勢比較大,所以民間對此投入了較高的關注,市井百姓茶余飯后談論的都是這起案件可能的審判結果。
刑部外,圍觀的百姓把衙門堵得水泄不通。
「哎,你們看!街那頭有人出來了!」一個眼尖的婦人踮腳叫喊著指向了刑部衙門另一頭的長街拐角。
緊接著更多的人發現了從詔獄方向駛來的馬車。
「人來了!人來了!」「快開始了!」
圍觀的百姓紛紛跟著叫喚道。
馬車很簡陋,連個墊子都沒有鋪,而李至剛被鎖在馬車內的時候,雙目緊閉,顯然是心緒煩亂。
馬車緩慢行駛了片刻后停住了,外面響起了錦衣衛催促的聲音:「到了!」「該下去了!」
一聲冰冷的提醒,令李至剛眼皮打了個激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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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睜開眼睛,發現馬車已停了下來,跟隨的錦衣衛,則跳下馬來,履行著交接手續
隨后馬夫便揮鞭駕車,準備掉頭離去,刑部的腰間配著刀的官差頭領則是站在馬車旁邊盯著他。
李至剛之前是在詔獄關著,所以歸錦衣衛管,而如今就算是正式移交給刑部了。
隨后從衙門涌出的幾名刑部差役則是手中拎著水火棍,在官差頭領的帶領下,將李至剛簇擁著押入衙門。
一身囚服的李至剛緩步走入了刑部衙門,他的臉色十分沉重,似乎心事重重的模樣。
見此情景,街道上頓時傳來百姓議論的聲音:
「哎呀!真的要被判死罪啊!聽說昨晚錦衣衛可還砍了五六顆腦袋!」
「錦衣衛砍人腦袋跟這有什么關系?」
「嘖嘖,管他呢,李大人這輩子也算值了吧?」
「誰說不是呢····..」
眼瞅著聲音越來越大,幾乎到了震耳欲聾的局面,兩名差役從刑部走了出來,朝著周圍的百姓喝道:「安靜!」
隨著這句話,原本喧囂嘈雜的街頭瞬間變得小聲了起來,兩名差役見狀滿意地點點頭,又走了回去,關上了門。
而這些聲音飄入耳內,李至剛的表情愈加復雜,他低頭想著什么,卻始終沒再抬頭。
事實上,有些百姓沒搞懂的是,但凡是需要三法司會審的案子,其實很少有能翻案的,基調到底怎么定,一般事先都定好了。
而三法司會審,又稱三堂會審,就是因為三法司一同審理某個案件的時候,會在刑部大堂的正中間設置三張桌子,上面坐著負責此案件的三個官員,也就是刑部尚書、都察院左都御史、大理寺卿,而如果這些堂官不在,則有副手代替,這三個官員在審理過程當中每人都有相同的發言權。
當然了,凡事無絕對,事先定好的東西,還是有臨場改變的可能,而三法司之間互相制衡,也確實能夠在某種程度上起到減少冤假錯案產生的概率。
不過還是那句話,三司會審的本質還是審判建議權,真正的審判權,還是在皇帝手里,三法司的意見只能說「僅供參考」。
而皇帝最終判決的結果,也就是那幾種,要么同意三法司的會審結果然后執行下去;要么原則上同意,但是對于具體量刑不滿意,自己改一個量刑;要么干脆打回去重新審理。
李至剛之所以心里沒底,就是因為等待的時間太長,而變數太多......三法司會審本該私下溝通好意見的,但如今鬧得滿城風雨,徒增了許多變數,讓他心里也沒底了。
李至剛深吸了一口氣,邁著
沉重的步伐朝著衙門內走去。
進了衙門,差役們緊緊地跟隨他的身側,一同前往,生怕李至剛在刑部的地盤上出什么意外......以前不是沒有這種情況,有的官員心理壓力太大,都不用審,直接自己撞柱子了。
但當他們跨過大堂臺階和門檻的時候,一位穿著官服的中年男子迎面走了過來,他沖著李至剛笑道:「李兄,別來無恙。」
見到這位此前相熟的刑部主事,李至剛的臉上露出一絲苦澀的微笑。
對方拍了拍李至剛的肩膀,隨即說道:「走吧,咱們先去見見國師大人。」
「嗯?」
李至剛一時愕然。
在對方的引領下,他們來到了東花廳,西花廳是三法司主官們喝茶休息的地方,而這里則是作為欽差的姜星火單獨待的地方。
在案件審理之前私下接觸當然是不合規矩的,但如果是宣旨,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「下官拜見國師大人!」那刑部主事對著姜星火行禮道。
姜星火點了點頭,攤開手中卷著的圣旨說道:「陛下口諭,李至剛接旨。」嗯,口諭也是得落到紙面上的。李至剛趕忙叩首參拜。
「奉天承運皇帝,諭曰:著李至剛好生交代,該是你的,便認下來;若有亂扣罪名的,也勿含混過去。再有不曉得的事情,可當堂告與國師知道。」
冷知識:「奉天承運,皇帝詔曰」的斷句是錯的,正確的是「奉天承運皇帝,詔曰」,而且截止到永樂元年的今天,只有明朝是這么用的,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用的開頭是「長生天氣力裹大福癮護助裹皇帝圣旨」,宋朝的開頭則是常用「朕紹膺駿命」或「朕膺昊天之眷命」,而泰山封禪的宋真宗以前的唐宋時期,圣旨開頭則大部分時間跟皇帝沒啥關系,用的是「門下:......」作為開頭,只有即位詔書才會用皇帝開頭。
而且皇帝很少發「詔」,詔書是要頒行天下的;「制」則是皇帝自己草擬或書寫的,表達重視;「誥」和「敕」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,區別在于品級,一品至五品用「誥」,六品至九品用「敕」;「諭」就比較隨便了,應用場合極為廣泛。李至剛聽了這道口諭,哪還不曉得是什么意思,登時心里的大石頭就落了地。
該說的說,不該說的不說,說不明白的問姜星火。
宣完旨,這里人多眼雜,姜星火也不好再與李至剛單獨多說什么,只是匆匆交談了兩句,但就是這兩句交談,讓李至剛眼神一亮。
「當真?」「千真萬確。」
李至剛點點頭,便一同出去,準備開始接受審判。
刑部大堂內的陳設簡單樸素,桌椅板凳都是普普通通的黃花梨木制成,案臺也很是普通,除了一個香爐和幾個花盆之外,別無他物。
黃花梨是明代硬木家具的主要用材,色澤黃潤、材質細密,而且香氣泌人,姜星火坐在三位堂官的側方位,看著這一屋子的家具,估摸著能變賣多少錢。
沒辦法,現在是真缺錢,為了二百一十萬兩商稅,姜星火就差自己開賭城了。因為李至剛并沒有被判刑,所以按照明代的規矩,他穿著囚服不代表是真的有罪,再加上有級別待遇,自然是不用跪的,只需要站著就好。ap.
李至剛的對面坐著刑部尚書鄭賜,鄭賜左邊是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陳瑛,右邊是大理寺少卿虞謙。
明代以左為尊,但三堂會審肯定官職地位最高的在中間,鄭賜是個胖乎乎的中年男子,體態微圓,臉上滿是笑瞇瞇的肉堆;而陳瑛雖然還不是左都御史,可實際上管著都察院其人面容干瘦,目光陰沉,就這么看著桌面上的卷宗;虞謙只是臨時頂包的副手,地位自然不如陳瑛,三人里地位最低,也最嚴肅,緊
抿著嘴唇沉默不語。
「李至剛松江府華亭人,前元至正十五年生,洪武二十一年中明經,以翰林檢討(從七品)選侍懿文太子(朱標),懿文太子薨,晉禮部郎中,因連坐罪謫戍邊,未滿一年,太祖高皇帝召回朝中任工部郎中,旋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參議;洪武三十二年(建文元年)升湖廣布政使司左參議,因失職入獄;洪武三十五年升通政司右通政、禮部侍郎、禮部尚書。」
鄭賜接著照本宣科地念了幾句話,大致意思是說,由于李至剛在朝廷為官期間,他的岳父涉嫌利益輸送,勾結官員高價售出古董,甚至私下挖掘墓葬等等罪狀,所以根據《大明律》有關規定,也就是禁止公、侯、伯、四品和四品以上官員及其家屬、仆人經商,來逮捕李至剛。除此以外,要重點審判李至剛是否涉及到貪污,官員貪污按照《大明律》則是以受財枉法的所謂「枉法贓」論處(一般量刑標準是是一貫以下杖七十,八十貫則絞,貪贓銀六十兩以上者梟首,并處以剝皮刑),所以被逮捕是否冤枉還有得辯駁,但這個罪名李至剛是無論如何也不能認的,認了就沒活路了,這也是朱棣口諭的意思。
李至剛聽完之后,又轉頭望向姜星火。
姜星火剛才跟他說的話,給了他莫大的鼓舞。
李至剛根本沒想到,姜星火竟然還有這樣的辦法,能讓他直接卡《大明律》的BUG,真不知道姜星火是怎么想出來的!簡直就是天才!
成竹在胸的姜星火則根本沒看他,而是提著筆在紙上寫寫畫畫著什么,同時身邊還放了幾本小冊子。
沒辦法,姜星火以前也沒兼職過辯護律師啊,昨晚又失眠了。
姜星火之前倒是有充分的準備,《大明律》什么的都快翻爛了,而且確實給李至剛做了一些后手,但還是覺得發言可能不完備,如今只能是先把要點記下來,免得臨場發揮的時候遺漏。
「李至剛!
刑部尚書鄭賜收起了笑瞇瞇的模樣,以驚堂木敲擊桌面,厲聲喝道:「你可知罪?」
李至剛抬起頭來,直視鄭賜:「在下不知何罪之有。」
鄭賜眉毛一挑:「哦?」
顯然,兩人以前為了爭寵,就有不小的矛盾。
陳瑛這人雖然面色陰沉,但說出的話反而給李至剛解了圍。
「鄭尚書,李至剛現在還不是罪官。」
虞謙輕咳了一聲:「可有訴師?如此爭執不成體統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