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一章 國策
“后人哀之而不鑒之,亦使后人而復哀后人也。”
奉天殿內,姜星火并沒有急著解釋這幾個名詞的意思,而是認真看向殿內的高官們。
“任何變法都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,脫離實際情況去分析總結經驗教訓,就如同刻舟求劍一般,是不符合客觀規律的。”
“那么請問諸位,王安石變法為什么要搞青苗法和市易法?這兩個針對國內市場的法,基礎是什么?只有搞明白這兩個問題,我們才能以史為鑒,看清楚眼下的大明到底需不需要變革國內商業,還是說繼續在國內保持重農抑商的政策.海禁的解除與海外貿易的開放,與國內的商業政策并非是捆綁的,如果沒有必要性,那么大明國內完全可以如黃尚書所說,繼續保持重農抑商的現行政策。”
姜星火的退步,讓黃福覺得有些不可思議,或者說,黃福對姜星火如此自信,頗為不解。
海外貿易重農抑商的國策組合是否可行?
當然是可行的,對外貿易不代表讓國內也充分貿易,雖然有點奇怪,但在短時間內,無疑是能保持住雙軌制的。
當然了,如果時間線拉長,那么這種雙軌制定然是不可行的,因為海外貿易的充分展開必然會帶動國內貿易,到時候重農抑商就維持不下去了。
因此雖然姜星火出現了意料之外的讓步,但黃福并不覺得姜星火是真的在為了順利推行變法而做出妥協,反而是某種胸有成竹的表現。
這時候反倒是魏國公徐輝祖開口答道:“王安石變法,之所以采用青苗法和市易法,基礎應該是北宋國策,這點臣讀史之時,倒是有些心得。”
“喔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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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棣有些意外地看了看這位馬上要滾蛋去北邊的國公,問道:“魏國公有見解,不妨仔細說說。”
這就是打算讓武臣也發言一下了,畢竟剛才都是六部尚書在發言,而在明初這個時間節點上,其實武臣勛貴在朝堂中的力量和話語權,是不弱于、甚至可以說超過文官集團的。
“臣斗膽。”
被皇帝允許后,徐輝祖自然要表現出忠君愛國的態度來,畢竟他和朱棣這個妹夫的關系可說不上好
徐輝祖站起身來拱手行禮,隨即侃侃而談:“臣以為,王安石變法的根本,都在于北宋政權推動的‘不立田制’與‘不抑兼并’兩大國策。在宋朝以前,便如夏尚書所言,靜態的理財術,無非是‘整頓’和‘節流’這兩個手段,而其中的‘整頓’,便是清查田畝,調整田制,然而北宋繼承了晚唐以來的兩稅法制度,國家收稅收的是田地的稅,而具體某一塊田地歸誰,國家并不在乎這一點,對于國家來說,只要田地的主人按時足額繳稅,那么愛歸誰歸誰正因如此,北宋干脆徹底放開了田地交易的限制,不再確立某種類似于井田制、均田制之類的制度來維持稅基,而是完全按田收稅,不在乎田地性質和歸屬。”
“如此一來,田地其實就成了一樣商品?”朱棣似乎明白了過來。
“便是如此。”
徐輝祖繼續道:“田地成了合法商品,而田地買賣就變得頻繁了起來,人口不再像過去那樣,完全地依附于田地,這樣一來田地上農作物也跟著開始變成了商品,什么農作物在市場上賣得好,田地的主人就會種植什么,而這也就成了青苗法的基礎若是在北宋以前,一塊田地種什么,經常是幾代人都不變的,如果不遭災,很容易產生儲備,北宋以后,農人則經常會考慮更換田地里的農作物,而一旦賠本,下一年購置種子就會捉襟見肘。”
朱棣又get了一個新知識點。
他也讀過史書,但倒是真不知道青苗法與北宋的田地商品化有關系,想都沒往哪里想,如今仔細想來倒是確實有些蹊蹺為什么北宋以前就沒人搞青苗法?若是說常平倉,但常平倉是直接放糧食調節的,也就是所謂的“貴量減市價糶,遇賤量增市價糴”,并非是以貨幣形式,也就是“青苗錢”來放貸。
如果百姓真的需要的是小麥或者水稻的種子,直接放種子就好了,何苦還要讓百姓拿著錢再去買小麥和水稻種子呢?
答案自然是隨著田地商品化的進程加快,田地里的農作物開始追求經濟利益,不一定都種小麥、水稻等主食了,而是根據市場上的需求和價格來種植,所以才需要錢來買,而不是直接需要最常用的種子。
否則的話,青苗法難道真的是因為北宋就這么倒霉,年年災害,年年百姓青黃不接,都得向人借錢?
“市易法呢?”
這時候魏國公徐輝祖反而不說話了,曹國公李景隆接過話來:“市易法的根子,其實也在北宋國策上,只不過不是‘不立田制、不抑兼并’的國策,而是‘四民皆本’。”
在場一共四名五軍都督府的武臣,也是未來的上將們,但顯然,上將之間亦有差距。
淇國公丘福和成國公朱能,雖然打仗可能會比曹國公、魏國公厲害,但在其他方面,那就是完全的天差地別了.靖難勛貴里95都是中下級軍官出身的實戰派,四年前丘福是千戶、朱能是副千戶,沒有靖難這檔子事,他倆一輩子都爬不到公侯伯的位置上,更遑論進五軍都督府了。
所以指望他們能有多少文化造詣,那實在是難為人了,這東西對于武臣來說,沒有兩代人是養不出來的.當然了,如果養出來了,對武臣來說也未必是好事,因為武臣的本職工作就是打仗,而培養文化素質,第二代人或許還能打,到了第三代,基本就開始走下坡路。
畢竟,文武雙全也太難為人了。
這種議論國家大政的場合,誰沒文化誰尷尬,反正李景隆是不尷尬的。
李景隆繼續說道:“所謂四民皆本,便是說古有四民:曰士、曰農、曰工、曰商。士勤于學業,則可以即爵祿;農勤于田畝,則可以聚稼穡;工勤于技巧,則可以易衣食;商勤于貿易,則可以積財貨.此四者,皆百姓之本業,自生民以來,未有能易之者也,若能其一,則仰以事父母,俯以育妻子,而終身之事畢矣。”
“北宋取消了過去之前延續了上千年的、對于商人在各方面的歧視,也取消了坊市制度,商人可以在市場里的任意時間進行交易,只要給國家交稅就行,這就造成了北宋商業的高度繁華。”
“當然了,為了收稅,北宋制定了嚴格的律法,不允許對商人進行勒索,北宋的商業環境也是有史以來最好的,不僅有專門的官吏管理交易市場,而且禁止缺斤短兩,每個市場都有統一的度量衡參考,并且官府保護私產。”
這時大皇子朱高熾插話道:“元初有學者馬端臨曾言:古人之立法,惡商賈之趨末而欲抑之;宋人之立法,妒商賈之獲利而欲分之。”
“那北宋朝廷為了分商賈之利,想來商稅一定很重?”三皇子朱高燧也問道。
“非也。”
理財專家、戶部尚書夏原吉解答道:“大明是3,北宋是5。”
“拉弗曲線。”
半天沒說話的姜星火忽然道。
“拉什么弗?”
“拉弗曲線”,現代經濟學的重要概念之一,在姜星火前世,由美國供給學派代表人物阿瑟·拉弗提出,并且作為美伶宗里根的經濟顧問,為里根政府推行減稅政策出謀劃策,里根經濟學的基礎原理之一,就是減稅這一招,非常管用。
通俗的說,拉弗曲線描繪了國家的稅收收入與稅率之間的關系,當稅率在一定的限度以下時,提高稅率能增加國家稅收收入,但超過這一限度時,再提高稅率反而導致國家稅收收入減少.聽起來很奇怪,但實際上道理很簡單。
因為較高的稅率將抑制經濟的增長,使稅基減小,稅收收入下降;反之,減稅可以刺激經濟增長,擴大稅基,稅收收入增加。
所以在某些情況下,想要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,課以重稅并非是一個好選擇,相反,降低稅率反而會起到刺激經濟活躍,增加財政收入的效果。
姜星火給奉天殿內的眾人大概解釋了一下“拉弗曲線”的道理,讓剛才腦子里只有加稅、加稅、超級加倍!的朱棣大概弄明白了,原來拔毛不是越狠越好,得細水長流。
“所以王安石搞市易法,便是因為北宋的商業足夠發達,商人足夠多,交易量足夠大,就如同青苗法一樣,北宋的兩條國策‘不立田制、不抑兼并’、‘四民皆本’,才是根源所在。”
“大明有這個基礎嗎?”
答案是顯而易見的,當然沒有!
田地制度上,大明實行魚鱗冊、黃冊的“雙冊”制度;商業政策上,大明執行嚴格的“重農抑商”政策。
這兩種政策,幾乎是與北宋截然相反的。
朱棣問道:“那國師以為,大明同樣也要‘不立田制、不抑兼并’、‘四民皆本’嗎?”
聽聞此言,就連一直默默地當隱形人的內閣眾人也停下了手中的筆,認真以待。
“不能!”
姜星火嚴肅地答道:“王安石變法給我們的變法,提供了最直觀的參考樣本,而從中得出的經驗教訓就是,田地制度絕對不能貿然改變!”
聽到這句話,內閣眾人松了口氣,黃福、蹇義也放下了心里的大石頭。
魚鱗冊、黃冊的“雙冊”制度雖然有種種弊端,但卻是大明朝廷控制人口和土地的最重要政策手段,如果這都要改,那顯然是天都得塌了。
“姜星火雖不算老成謀國,但這一點倒還穩重。”兵部尚書茹瑺看著姜星火,心頭暗暗道。
雖然他是跟著皇帝的態度走的,但茹瑺的心里并不是特別地支持變法,在茹瑺看來,不胡亂折騰就是最好的,如果姜星火連田地制度都打算動,那就是真的動搖國本的事情了,哪怕是茹瑺,也不得不違背皇帝的態度直言勸諫。
聽到不動田地制度,朱棣也很滿意。
別的都好說,動搖不了國家根本,但田地制度這種東西鬧不好,是真的會搞的江山傾覆的.王莽的例子還不夠鮮活嗎?
“但四民皆本,卻是要以加以借鑒的,因為這直接關系到了剛才說的第二要務,也就是通過對市場的挖掘來獲得經濟收入,充分活躍國內市場。”
姜星火頓了頓才繼續說道:“不管是王安石變法還是我們的變法,核心目標就是快速改善國家的財政情況,并且最好是不留隱患地改善.那么天下田地總量有限就意味著農業稅有限,大明每年能收上來的農業稅是一定的,所以我們要看向商業能為國家提供的稅收,也就是國內商稅和海外貿易,海外貿易方才已經分析過了,姜某要說的,便是我們如何吸收王安石變法在商業上政策失敗的教訓,以及王安石到底失敗在了哪里,我們要怎么做,才能讓商業上的變法成功,從而讓國家的財政實現快速增長。”
姜星火的目的當然不是讓大明財政快速增長,讓朱棣有花不完的錢去建立千古一帝的功業,事實上,不知不覺間,姜星火已經把邪龍破殼而出的最重要條件深埋了下來。
“方才說了,王安石的方向是對的,確實要用動態的眼光看問題,國家要用動態的理財術但王安石選擇的路是錯的,因為有幾樣活躍市場的東西他不懂,也就是我所說的產權基礎、中央銀行、商業錢莊、公司制。”
“產權基礎是什么?”朱高煦適時問道。
“商業交易的最重要條件是什么?”姜星火反問道。
“公平交易?”
“不。”
姜星火搖了搖頭,說道:“最重要的條件是——財產私有。”
“如果你的財產隨時可能會被剝奪,那么就算你公平交易,又有什么用的?或許下一瞬間,你的財產就不是伱的了。”
這里要說的是,姜星火最想實現的,當然不是財產私有,而是相反的一條路,但基于目前15世紀的具體時代條件而言,顯然是先搞財產私有,把邪龍孵化出來更為靠譜一點,畢竟歷史是螺旋上升的嘛。
但是這一點,卻并不算出乎意料地引來了一片沉默。
原因也很簡單,這一個名義的問題。
從名義上講,在封建皇權時代,“朕即國家”。
整個大明的一切,從法理層面,都是大明皇帝的所有物,個人不存在私產。
皇帝一般不會派人沖進你家,把你的家里的財產充公,但皇帝毫無疑問有隨時、隨地、隨意、隨人地行使這樣權力的法理依據,這也是皇權至高無上的重要的表現。
如果承認財產私有,那就意味著對皇權的破壞,這是朱棣這個皇帝,乃至他身旁的皇子和國公們所不能接受的,因為他們的權力,從根本上講,都源自于皇權。